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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申报

常见问题汇总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简称“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为什么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哪些企业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3、申领排污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所需要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所有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及批复、生产产品及规模、原辅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质、生产设备及平面布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污染防治措施等。
 

4、未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会有什么影响?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三)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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